大洋新聞 時間: 2013-11-22網站優化來源: 信息時報
  越來越覺得自己是一個西裝“透明人”,一個被暗中圍觀的人。相信,不少人都有此同感。
  細心的市民會註意到,現在接到的陌生電話是越來越多,但電話那頭的陌生人對你卻很熟悉——知道你姓什名誰,住哪個房間,甚至還知道你家小孩叫什麼名,在哪讀書。他們在電話中會問你是否買室內裝潢賣房屋,要不要買保險,是否讓孩子參加某項課外活動。當然,你要是有很強的抗騷擾能力,倒也不必對此過於糾結。但是,假若對方在電話中告訴你,“你有一張法院傳票未領取”,你恐怕就會提心吊膽了。
  出現上述情況的根本原因,當然是自己的隱私被別人做主了,自花店己的個人信息被陌生人N次地複製、銷售、批發。針對這種現象,廣東將立法嚴管。媒體報道稱:日前正在接受省人大常委會初審的《廣東省信息化促進條例》(草案)擬規定,嚴禁11個行業出售個人信息。媒體據此樂觀地認為,未來市民被騷擾的情況可能會大大減少。
  個人信息被大量出售,是一個老早就存在的社會現象,輿論詬病已久,但都無可奈何。事實上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掌握的後果,遠不止被騷擾那麼簡單。按照公安部刑偵局的辦案經驗,不法分子還熱衷於利用公民信息開展非法調查,甚至衍生出電信詐騙、非法討債、綁架勒索等更多犯罪。針對日益猖獗的侵害公民信息的違法犯罪,公安機關並沒有閑著,譬如支票貼現,去年全國曾有過一次大規模集中行動進行嚴厲打擊,抓獲犯罪嫌疑人1936人。
  通過公安機關的整治行動,我發現至少有這麼幾個疑問:一是,懲治個人信息非法買賣,並不缺法律,刑法第253條規定了“出售、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”,但公民被騷擾現象“大大減少”了嗎?二是,報道稱《廣東省信息化促進條例》(草案)沒有設定違反該條例的法律責任,那麼它能比刑法更“嚴”嗎?三是,目前被抓獲的多為買賣環節中的“中間人”,這些人究竟是從哪獲取的信息?電信、物管、金融、教育等機構中,有幾多“內鬼”落網?
  世上最痛苦的事情,莫過於不斷地被人扒光衣服進行偷窺,卻不知禍首躲在哪。從《廣東省信息化促進條例》(草案)的內容來看,我們可以期待買賣個人信息的“一級經銷商”們顯身麽?椿樺
    (原標題:扒掉我衣服的禍首究竟躲在哪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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