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北京12月11日電 (記者 尹力)近年北京房價居高不下,低價房源稀缺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購房者的急切心情,打著內部認購、有指標的幌子來騙取錢財。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日前通報,2010年至今,該院共受理以幫助購買“低價房”為名進行合同詐騙、詐騙的案件共計23件27人,受害者多達396人。涉案金額共計2.9億餘元人民幣,案發後僅追回贓款3000萬元。
  據北京市二分檢公訴二處檢察官張啟明介紹,這些詐騙案件的案發區域相對集中於經濟發達區和人口密集區。23起案件中,有10件的涉案金額超1000萬元。涉案金額共計2.9億餘元,造成損失達2.6億餘元,損失率高達九成以上。
  案件中,絕大多數被告人主打“低價房”,用“空手套白狼”的方式牟利。他們有的打著經濟適用房、回遷房、限價商品房等幌子;或說是與社會名流、政府官員等有“特殊關係”,能拿到“內部指標”;還有的利用房屋所有權人急售、回收資金等藉口。甚至有被告人還引入了房屋中介公司人員,以增強交易的可信度。這些案件絕大多數屬於涉眾型詐騙,23起案件中被騙民眾共計396人。
  張啟明表示,不法分子通過上述種種手段,為購房人編織出一個個“合理解釋”,進而使其放鬆警惕。低價房源的稀缺性,使許多受害百姓趨之若鶩,唯恐與性價比如此之高的“好房子”失之交臂。
  據統計,23起涉房買賣詐騙案件中,被告人的“低齡”特征明顯。27名被告人的平均年齡為31歲,其中“80後”有13人,占總人數近半,年齡最小的只有20歲。
  涉案時剛滿20歲的康某,於2009年至2011年3年間,在朝陽區以租來的多套房產為誘餌,謊稱可以低價出售,以收取購房定金的方式,先後騙取30餘名被害人共計5547萬餘元。案發後,僅有500餘萬元被追回。涉案贓款基本上被康某用於維持高檔消費,併為其兩個女朋友購買豪華跑車、名錶等奢侈品。
  張啟明指出,被害人若能夠早發現早報案,而不是抱著能拿到房子的僥幸心理,損失會少很多。23起案件中,有14起案件的被告人在案發時,已經將騙來的錢全部揮霍,“被騙走的錢基本上沒有追回的可能”。此類案件會給被害家庭造成極大傷害,許多受害者的損失幾乎是家庭全部積蓄。(完)  (原標題:北京廉價房詐騙多打政策幌 空手套白狼捲走3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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